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方法,井下安全监察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相信对于井下安全监察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关于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方法这类的话题,很多人都想了解,那就让小编带大家来讲解一下吧!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监察人员。
第二条井下安全监测作业人员负责辖区内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校准。
第三条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对登记的设备一一建立台账,认真填写设备仪器台账和传感器使用管理。
管理卡、缺陷登记表、维修纠正记录等记录。
2.雇佣条件
第四条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熟悉下列知识
1了解人员进井的相关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的工作原理。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和装置的相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的关键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标识规定及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了解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知识。
8、了解气体探测器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3.安全规则
第六条编制安全监控系统布局图、接线图时,必须标明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动力电缆的布置、控制区域等。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采用专用阻燃电缆或者光缆连接,严禁与传输电话线、电力电缆共用线路。防爆煤矿安全监控的输入输出信号设备必须是本质安全信号。
第八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错误锁定功能。如果涉及闭锁控制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损坏,必须断开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内所有不必要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相关控制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后可自动解锁。
第九条应每日对监测设备及电缆运行安全进行检查,对各种传感器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并与光学干涉气体测试仪进行比对,发现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安全监测设备应定期调试、校准,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和其他使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每7天使用校准气体样品和空气样品进行校准。
4.操作准备
登机前准备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和签字制度,交接细则如下。
1这是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运行状态、停电地点、停电次数。
3、异常气体变化区域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数据库信息。
第十一条地面维护保养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必要的工具、工具、设备、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维护所需的各种电源和连接电缆,开机预热,然后调整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十二条地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您的需要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必须齐全、齐全。电缆不得有断口,相间绝缘和电缆导通必须良好,安装材料必须充足。
3.气体校准气体样品必须根据标准气体进行测量和校准。
4、对井下设备进行通电测试,调试检查各项功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正常运转后准备下井使用。
5.操作顺序
第十三条本类作业应按以下顺序进行交班检查地上维修地下维修交接交班。
6.正常运行
机房运营
第十四条接班后,首先联系监控维护人员接受相关指令,关注交接班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十五条对地下瓦斯发生明显变化的区域,必须进行详细跟踪监测,并向调度办公室、通讯办公室报告。
第十六条每班必须检查气体传感器、风机启停、电源等测点的状态。
第三十六条气体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少于300毫米,距隧道侧壁不少于200毫米。风速、压差、温度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在能够准确反映测量结果的位置。
第三十七条安装完毕后,所用线路经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将地下变电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正常后,连接报警和停电控制装置,测试其可靠性,然后连接到地铁站测试跟踪精度。
地下室维护
第三十八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准,每月至少一次。气体传感器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每7天使用标准气体样品和空气样品进行校准,并且每7天测试气体传感器的超限断电功能。
第三十九条传感器应当在地面用标准气样进行标定,并向传感器供气前,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设备的基本运行情况,并关闭报警点和电源。必须反复纠正要点。
第四十条供气前应当进行跟踪修正,接触井后应采用偏置方法,将测量范围由小到大、由大到小反复偏置多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四十一条首先用空气样品对设备进行校零,然后通过标准气体样品校准精度,并锁定所有电器。向传感器供气时,使用气体流量计调节空气流量,保证供气顺畅。
第四十二条定期更换传感器的防尘装置并清理气室内的灰尘。如果载体催化元件活性降低,通过调节精密电位器等方法测得的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甲烷浓度值,则应检查井筒中的传感器。
第四十三条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至12个月的,所有井下部件必须运至井内并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十四条解决题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确保设备电源有电。
2、可以更换电路板逐步查找故障。
3、一人作业,一人监督,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书写缺陷处理记录。
地下输电电缆敷设及检查时的注意事项
第四十五条在巷道内敷设、检查地下输电线路时,如有车辆行驶,敷设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躲入隐蔽处,严禁边行驶边敷设、检查输电线路。
第四十六条在有架空线路的巷道内敷设输电线路时,输电线路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必须为300毫米至500毫米,穿越架空线路时,必须切断架空线路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第四十七条在隐蔽斜井内安装或者检查传输电缆时,必须联系主管部门,缓慢下楼敷设或者检查,并时刻注意脚下的台阶,防止人员滑倒。
第四十八条在上坡轨道上敷设或者检查传输电缆时,必须先联系卸货场的和装货场的司机,明确不得抬起、释放大车后,方可进入。上坡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的轨道,严禁这样做。它甚至可以在驾驶时工作。
第四十九条敷设传输电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将您要运输的盘绕电缆放在固定位置,然后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慢慢展开。
2、各层必须遵守统一的命令,严禁随意作业,当传输电缆经过隧道顶板或底板的危险地段时,首先要观察顶板是否有危险,是否有危险。地板上没有危险,必须正确安装。可能会起作用,如果没有,请停止铺设并继续铺设,直至题解决。
3、在隧道内敷设传输电缆时,请将待敷设的传输电缆一根一根放入前面的电缆挂钩中,防止敷设后与其他通信线路融为一体。
4、电缆敷设时必须有足够的间隙,即使受外力挤压也必须能自由下落。电缆悬挂高度应高于矿用车辆和运输车辆的高度,并宜位于通道一侧。
第五十条电缆之间以及电缆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连接点必须使用符合电气性能的接线盒。电缆不得接触水管或其他导体。
第五十一条吊挂完成后,方可与原电缆连接。
第五十二条电缆引入管连接必须牢固、密封良好,密封圈的直径和厚度必须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缠绕其他物体。电缆护套应延伸至设备壁内5至15毫米。电缆喷嘴压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应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必须清洁、无毛刺,露的芯线与长爪或平垫圈的距离不得超过5毫米。腔体内布线必须适当密集,满足机电设备安装布线要求。
第五十三条变电站安装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移动、移动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严格执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