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程死亡案,昨晚海口一男子死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4日报道称,虽然张军没有参加高空作业的资格,但张军仍然签订了高空作业合同。然而,在海口某住宅小区8楼为居民安装窗户时,安全绳断裂,他从8楼坠落,救援失败,造成人员伤亡。2月14日,主编获悉,法院审理此事后,判决文昌需向死者家属支付44万余元。
2019年11月,文昌定制员周军与文昌公司销售人员刘明通过微信洽谈“阳台密封”事宜,并就窗户制作安装达成一致。总成本为41,000。周军通过微信向刘明支付了21000元押金。随后,门窗公司利用刘明找到同事张军进行安装施工。
2019年12月30日,张军在海口一小区一户住宅安装窗户时,安全绳突然断裂,他从8楼坠落,受伤送往医院,但于1月份死亡。救援行动失败,2020年2月22日。
张军亲属因赔偿题未能达成一致,将文昌浩公司刘明、周军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类损失106万余元。
原审法院判决,月窗公司与周军签订合同,为海口小区部分住宅窗户制作安装,并将窗户安装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格的人张军。签订书面合同。张俊在高空作业时,施工公司没有派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致使受害人张俊安全绳断裂,从8楼坠落受伤,但被救起。但他的努力失败了,他死了。忽视安装人员资质是公司的错,也是公司没有履行现场监督指导责任的错。根据过失程度,窗口公司承担50%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张俊必须知道自己不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且作业过程中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也必须为自己的过错承担50%的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窗口公司须向张俊的四名家人(包括张先生)。
本案,海口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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