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美股交易员,投资公司员工秘密开设交易室炒美股被判刑!

 admin   2024-03-06 10:51   6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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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投资公司工作期间无意做一辈子交易员,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开设美股交易交易室,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美股交易交易室。


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官提出申诉,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及其他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因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对王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6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个人罚金2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因非法设立金融机构、洗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共退缴扣押每名被告人记录的违法所得1673万余元,没收上缴国库。


私人交易室经营美股交易


2013年7月,刚大学毕业的周某加入淄博一家投资公司,从事美股交易。进入投资交易市场后,周先生立即被美股交易的巨大收益所吸引。他无意做一辈子交易员,2014年到2016年,他梦想着成名,跑遍了山东潍坊、厦门、福建等地学习美股交易。


2017年8月,周某筹集到一定资金后,成立了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机构并联系海外证券交易所以获得美股交易账户。在未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的情况下,周某在没有美股交易牌照的情况下,在青岛软件园租来的房子里开设交易室,制定了一个“炒美股赚大”的完美计划。


周以青岛科技公司作为美股交易的“总部”,聘请程为“总部”业务经理,孟为“总部”财务经理,孙为风险管理负责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全国各地设立了美股交易的交易室,淄博、塔安、山东、厦门、福建等地都有交易室。各交易室代表使用“总部”提供的美股交易账户在本地进行美股交易,同时向他人提供和组织交易室、设备、软件和交易账户。在交易室,我们交易美股,收取手续费,我们从交易客户的利润和交易费用中提取佣金,兑换成保证金,转入海外经纪账户。


2022年3月,相关官员通报此事后,被曝周某等人未经批准设立金融机构进行美股交易。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8月至案发为止,青岛某科技公司向境外证券交易机构支付保证金共计1134万余元,累计收入达1334万余元。


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设立金融机构罪?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以经营非法经营罪将周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临淄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准确报案,临淄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前往证监会青岛局,向专家咨询美股交易知识和相关金融行业管理规定,联合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自己进行研究并做出判断。


当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美股”的性质、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非法经营”犯罪行为是否构成“买卖进出口许可证、批准文件”等题进行了讨论。证明“未经有关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证券”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与会者认为,本案中各个交易室的交易员炒作美股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在证券法中,交易者通常被称为“股东”或“投资者”。目前没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禁止美国股交易。美国股不属于特许经营或专有物品,也不受或禁止交易,因此不会遭受非法商业犯罪。而且,本案中各交易员均直接经营美股交易,并未受托代表本案犯罪嫌疑人或交易室进行经营,故周某等人的行为不属于经营“经纪业务”,而是属于经营“经纪业务”。不受刑法追究,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那么,周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检方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认定,周某等人在本案中设立的公司、分支机构的交易室虽称为交易室,但其提供的服务属于证券交易所的功能,可以提供。为交易者提供的场地、计算机、软件等服务从交易者的利润中抽取佣金,有的收取手续费,其运作方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的特征。周某等人在实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司、分支机构中非法开设交易室,与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结构特征相符。


疑难题补充排查指导


办案检察官审查了本案的相关证据和材料。


针对案件的其他定性困难,主诉检察官撰写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列出补充侦查意见,指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


周某等人设立的公司、分支机构是否已达到威胁金融安全、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特殊的功能,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刑法直接将设立金融机构定为犯罪,但根据具体情况,还必须确定金融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周某等人创办的公司及在全国发展的49家分支机构,涉嫌向他人提供交易场所、设备、软件、交易账户,组织他人参与美股交易。交易。我正在做。业务经营模式成熟,违法经营时间长,组织人数多、规模大,违法所得金额达1334万元,严重威胁金融稳定,破坏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影响。


此外,为了保持对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周某在公司成立时就安排妻子孟女士持有公司25%的股份,并担任财务总监。在实际销售中,孟先生将其从各地交易室经理处收取的佣金折算成保证金,转入境外经纪账户。这些资金都是犯罪所得,而未经许可设立金融机构的高级犯罪属于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是洗的上游犯罪。孟晚舟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涉嫌洗。


此外,检方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模拟了交易室运营模式,确定了犯罪规模。临淄区检察院向淄博市检察院汇报后,上级部门组织专家座谈会,邀请办案人员、金融专家、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参加,与会人员达成一致协议。检察机关对本案的定性意见得到认可。


经审查,临淄区检察院以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洗罪对周某、孟某等14人提起公诉。法院还对该法进行了解释,敦促15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接受处罚。日前,法院经审理通过,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教育小贴士


未经许可设立金融机构罪


金融活动是各种机构和人群共同参与的动态过程,必须建立一定的法律秩序。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必然影响国家金融政策和信贷计划的执行,造成金融秩序混乱,最终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未经国家机关批准,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单处2万韩元以上20万韩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期限为10年以下。


一、现在美股交易员提成是多少?

它因公司而异,但通常在15到100之间。有些公司依靠交易者的素质来增加交易量并提供较低的处理费,并且由于其相对稳定和快速,因此其费用也相对较低。


有些公司向交易者收取保证金、交易费、账户费、软件费,甚至可能提供高达100的佣金,但他们会根据股数和交易次数向你收取高额费用,无论你是否盈利或不是。哪一种适合您取决于您。


二、操盘者是什么?

交易员是接受订单买卖股的人。他们通常不参与投资类型和时机的决策,并在机构内处于从属地位。


交易者与交易者不同。交易者只需买卖股即可从价差中获利。操盘手是出身的操盘手,但他的水平却比操盘手高得多。交易者是一个想要控制局面的人,换句话说,交易者不是被动地等待市场涨跌,而是主动控制市场,通过创造市场来获利的人。


交易表现专业交易者必须能够通过实际交易中的资金流入流出表现和市场环境,准确判断目标投资类型的资金管理特征、价格趋势发展目标以及主要资金的基本交易思路。并基于这种分析和判断,果断、系统地做出技术交易决策。


三、做美股交易员好不好?

成为一名美国股交易员似乎是一个美丽的头衔,但你可能从未想过它是多么孤独。每天面对愚蠢的K线很无聊。如果你会管理股或者对股有超凡的洞察力,那是有可能的。如果你的股有一片蓝天却没有命运,那真是令人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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